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3号)文件通知,为做好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2022届和2023届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
二、确认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1.2022届毕业生首次登录需先注册账号,登录后在系统的“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2.2023届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在系统的“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3.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详见附件2),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4.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
(二)培养单位审核
1.培养单位需与相关毕业生联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同时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
2.培养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
(三)学校审核
1.学校对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提交。
2.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生按照工作时间要求进行信息填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李老师(本科生)029-85310324
许老师(研究生)029-85310349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
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3室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2.0.0).pdf
附件2: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doc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