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相关学院(学部):

为支持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帮助他们顺利入学,安心学习,部分宁夏籍爱心人士发起设立陕西师范大学“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宁夏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和资助标准

“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最终评选出受助本科生11人,每人资助人民币1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一年级新生要求高考成绩优良;

3.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上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新生不作要求;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或本人患有疾病,在校生活困难。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评选:

1.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者;

2.不积极进取,不诚实守信;

3.生活中不节俭,超前消费,酗酒或赌博者;

4.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5.不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11月24日-26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院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填写《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个人申请书(用A4纸张书写);

③院部出具的学生品德良好的证明书,须由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

④第二课堂导出打印的上学年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2.院部推荐(11月27日-12月1日)。各院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从思想状况、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提出院部推荐名单并在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至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院部填写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附件3)。

3.学校评审(12月2日-6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请相关院部广泛动员学生积极申报,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发挥“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的资助育人作用。纸质版材料统一以院部为单位于12月1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提交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qgzxzx@snnu.edu.cn邮箱。

联系人:魏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24

附件1:2023年“宁夏同乡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2023年“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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