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我校2023年勤助实践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各学部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明确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实施途径,切实发挥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在实践育人、劳动育人中的作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平台,完善资助育人机制。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决定继续设立2023年勤助实践创新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项目开展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构建优良学风主旋律,立足深化和巩固学生专业学习基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引导学生自助助人、服务师生、回报社会。申报项目题目自拟,项目设立之初要确保各项目标在运行周期内能够顺利实施。

二、项目数额及经费支持

一般项目拟批准立项60项,每项支持经费5000元。重点项目拟批准立项50项,每项支持经费8000元。各单位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项目不超过本单位分配名额。最终立项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阶段(97日—911日)

申报项目团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组成员不限于9月11日(星期一)下午5:00前提交至项目所属单位。

(二)评审阶段(912日—9月17日)

各单位组织召开评审答辩会,主要审核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特色和可行性,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推荐结果在本单位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期至少3个工作日。

报送阶段(9月18日)

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实践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3),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推荐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于9月18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gzxzx@snnu.edu.cn。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院(部)审核通过名单,正式确定2023年勤助实践创新项目立项名单。

(四)实施阶段(20239月—20247月)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学年,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另行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积极申报。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本次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坚持“总体统筹,总量控制,择优立项”的原则,鼓励校内各单位、各院部积极申报,努力打造“一院一品”实践项目,突出实践育人工作导向。

(二)强化创新,突出导向。

各申报单位应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组织立项,申报项目应集中优势、注重质量,项目执行过程中要结合构建优良学风,突出专业特色,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和专业基础,在深化资助育人内涵的同时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和各单位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执行流程,做好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答辩等工作。各申报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的育人功能,努力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和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深入挖掘实践创新项目的育人功能,切实发挥资助育人作用。

附件2:2023年勤助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3年勤助实践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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