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学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现启动补充评选工作,请各单位积极、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从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奖励名额翻倍,各学院(学部)追加名额详见《2024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从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和档次由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及申请情况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学部)根据追加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评选要求,制定补充评审方案,尽快启动评审工作,确保补充评审与原评审要求一致。

2.请各学院(学部)妥善推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根据各学院(学部)实际情况,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无重复获奖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要求详见9月19日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www.xsc.snnu.edu.cn/info/1046/20744.htm)。

请各学院(学部)务必向学生做好政策调整解读工作,切实做好追加名额评审工作,并于11月8日(星期五)前以学院(学部)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qgzxzx@snnu.edu.cn,联系人:魏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324。

附件:2024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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