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光正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院部:

“光正教育奖学金”是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我校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根据捐赠方相关意见要求,为做好2022年“光正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

热爱基础教育事业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每学年奖励本科生3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5000元/人,共计15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二、三年级本科生,热爱教师职业,毕业后立志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3.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的必修课成绩总排名为专业前30%,必修课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同等其他外语水平考试,其中英语类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4.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上一学年度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时数累计不少于30小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正常经济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

2.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重要及以上期刊发表科研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者(期刊等级须经学校科技处或社科处认定,申请时须提供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专业学习领域有重要创新或发明创造,经省级以上学术机构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者。

5.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须提交《陕西师范大学“光正教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上学年成绩单一份(须使用A4纸张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或自助机打印,原件)。

3.个人申请书一份(用A4纸张书写,加封面)。

4.志愿服务时长证明一份(从第二课堂成绩单导出)。

5.已发表论文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六、工作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6月7日—9日)。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院部推荐报送阶段(6月10日—13日)。各院部成立由培养单位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分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评议,确定院部推荐名单并在院部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参评的本科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三)学校综合评审阶段(6月14日—20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照评审条件对各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四)材料报送终审阶段(6月21日—25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获奖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广东光正教育集团备案。

各院部请于6月13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gzxzx@snnu.edu.cn。

联系人:魏云、李爽

联系电话:029—85310324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光正教育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pdf

附件2:2022年“光正教育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2022年“光正教育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2022年“光正教育奖学金”汇总表.xlsx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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