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第一批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0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院部:

根据《关于拨付2021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金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5号)要求,我校及时下发有关通知并组织开展了2021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宣讲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复核、学校审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确定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孟东南等27人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代偿金总额643600元。其中,本科生10人,合计金额229600元;研究生17人,合计金额414000元,拨付资金将于近期发放至学生账户。未尽事宜可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本科生)、仉老师(研究生)

联系电话:029-85310324(本科生)、029-85310349(研究生)

附件1:2021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名单(本科生).xls

附件2:2021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名单(研究生).xlsx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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