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部分社会类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各基金会和捐赠方相关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在10月中下旬开展部分社会类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阶段(10月15日—18日)。学生个人登陆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入“评奖评优”模块,查看欲申请的项目,核实系统的筛选结果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并根据评选条件和系统筛选结果选择点击申请,填写申请理由并提交申请。登录网址:http://xgxt.snnu.edu.cn/xgxt/
2.班级评议报送阶段(10月19日—23日)。各班级采取民主选举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出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和成员。班级评议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议,并在系统中选择评议结果,填写评议意见并报送至院部评审。
3.院部审核报送阶段(10月24日—28日)。各院部成立由院部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对各班级推荐报送的拟获奖受助学生从思想表现、学习情况、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提出院部初评名单,在系统中填写评审意见并报送党委学工部(学生处)评审。
二、名额分配
社会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相关说明
1.我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批的方式开展,各院部前期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附件2)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认真做好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的核实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仔细审核申请材料,认真评审,确保评选工作有序推进。
2.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成绩排名按照学分平均分计算。各学院应认真核对系统中参评学生学年“课程属性、学分、课程成绩及参评组人员”,线下核算验证,确保准确无误。学分平均分计算公式:

(Xi为每门必修课考试成绩,Yi为相应必修课学分,n为参加考评的必修课总数)
3.按照学校《关于在资助工作中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师学〔2011〕12号)文件要求,奖助学金评选要求拟推荐学生在2020-2021学年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累计不少于30小时,每学期不少于15小时。由学生登陆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自行打印带水印的《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考核认证表》,院部团委(总支)负责审核并盖章。
4.本次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参评学生应符合《陕西师范大学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中的评选要求,提交材料应以《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社会类学生奖助学金评选材料报送要求》(附件4)为准,部分资助项目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申请表、推荐信、成绩单,请各院部严格按照相应的项目要求报送。
5.部分奖助学金为差额评选,最终结果须经捐赠方或该奖助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6.由于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时间和周期需符合捐赠方要求,评审环节较多,周期较长,请各院部合理把握评选节奏、统筹安排工作时间,及时按照相关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7.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0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gzxzx@snnu.edu.cn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
联系人:魏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24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社会类学生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3:关于在资助工作中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材料报送要求.xls
附件5: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rar
附件6:2021年社会各类学生奖助学金汇总表.rar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10月15日